今年年初,“請環(huán)保局長下河游泳”一度成為熱門話題,而本周,網絡上此起彼伏的“請局長下河游泳”呼聲終于等到回音。9月8日《錢江晚報》稱,7日上午,浙江金華市副市長、蘭溪市委書記以及金華各縣市區(qū)、衢州市龍游縣的環(huán)保局正副局長15人,與1000多名市民一起參加了“保護母親河,暢游蘭江”活動。
一條河的水質是否改善,能不能游泳是直觀感受到的標準。9月9日的北京晨報報道稱,受這一事件推動,浙江自今年以來在全省開展了規(guī)?涨暗闹嗡袆,明確“水的問題,根源在岸上”,污水處理的關鍵是調整產業(yè)結構,衡量標準是百姓的感受。
新京報在9月9日的題為《環(huán)保局長們換條河敢游嗎?》的評論中指出,呼吁“局長下河”,體現了民眾日益增強的環(huán)保意識和監(jiān)督問責意識,其中的官民互動,更是環(huán)保事業(yè)的真正動力所在。
評論強調,蘭江是當地最重要的一條河,選擇它固然有標志意義,但環(huán)保局長們決不能滿足于治好一條“樣板河”、每年來游兩趟,他們轄區(qū)的其他河流能不能游泳,也需要回答。
新華網也發(fā)表網評指出,應當從環(huán)保局長集體下河游泳這一事件中得出3點啟示:
其一,面對輿論呼聲,官員應敢于回應,勇于直面。
其二,治污需要行動,行動勝過豪言。
其三,局長應到更多的河流游泳,如果官員有一天敢于到曾經污染嚴重的河流游泳,才能說明治污效果明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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